《江西日報》刊發龍卿吉局長署名文章
發布時間:2014-12-16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產法》正式施行。當日,《江西日報》A3版刊發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龍卿吉同志署名文章《學習貫徹實施新〈安全生產法〉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現全文轉載如下:
學習貫徹實施新《安全生產法》
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
省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龍卿吉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新安法)將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依法治國方略在安全生產領域的具體體現,標志著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科學化、法制化的重大進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我們要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動力,自覺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法治江西建設大局之中,納入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之中,大力宣傳、貫徹、實施新安法,全面提升安全生產法治化水平,加快實現全省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
把握前提強化紅線意識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李克強總理強調,“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紅線’”。學習貫徹新安法,首要任務就是要強化紅線意識,真正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
強化紅線意識,就要求我們各級政府在速度、質量、效益與安全的辯證關系上保持清醒認識,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社會發展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安全生產工作成效作為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標志,把安全生產與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絕不要“帶血的GDP”,全力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強化紅線意識,就要求我們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在以人為本還是以利為本、安全第一還是生產第一的原則問題上保持清醒認識,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切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強化紅線意識,就要求我們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從業人員充分認識到人是安全生產工作中最基本和最關鍵的要素,在日常工作、學習、生活中進一步增強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提升安全素質,養成安全習慣,提高安全系數。
強化紅線意識,就要求我們各級領導干部始終把安全生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實到行動上,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就要求我們廣大安全監管干部始終堅持命字在心、嚴字當頭,敢抓敢管、勇于負責,鐵面無私抓執法、深入細致抓落實、求真務實保平安;就要求我們群團組織、中介機構、新聞媒體等積極參與、大力支持、及時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共同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濃厚氛圍。
把握根本落實主體責任
在新安法總共114條規定中,有71條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人員;而在增加的17條中,有9條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人員。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新安法最突出、最鮮明的特點,凸顯了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反映了安全生產工作的內在規律和根本要求。
其一,在明責上有新規定。新安法在第三條中明確,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首次將落實主體責任上升為法律規定,并在條文中增加了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的職責。如增加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的職責;增加了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等方面的職責;增加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七項職責等等。
其二,在履責上有新要求。主要是建立了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高危企業安全管理人員任免告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越級報告、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制度;增加了委托服務后安全生產責任仍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準備等規定;完善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以及發包、出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其三,在追責上有新變化。主要是強化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處罰,大部分罰則不再將限期整改作為前置條件,而是發現違法行為可直接作出處罰并提出整改要求,同時大幅提高對違法行為、發生事故的罰款幅度;強化了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對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強化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追究;強化了對生產經營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雙罰制”等等。
安全不安全,企業最直接。全省廣大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把安全措施分解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切實做到不安全不生產;要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強高風險環節控制,做到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常態化、制度化;要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要切實強化全員安全教育培訓,促使廣大員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
把握關鍵加強依法監管
強化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對安全生產的依法監管,是改善安全生產狀況、促進安全生產形勢好轉的關鍵,也是新安法的一個顯著特點。
在強化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方面,主要是“一個建立”:即建立了安全生產協調機制,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三個增加”,即增加了安全生產規劃、應急救援能力和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等規定;“三個完善”,即完善了現場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安全生產工藝設備淘汰目錄等規定。
在強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方面,主要是“兩個明確”,即明確了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及執法地位,明確了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職責;“五個建立”,即建立了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分類分級監管和執法計劃、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嚴重違法行為公告(黑名單)和通報、依法實施停電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強制措施等制度;“一個完善”,即完善了有關查封、扣押行政強制措施規定,賦予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行使相應的職權。
貫徹落實新安法,迫切需要全省各級地方政府按照《江西省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的要求,認真履職盡責,把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理順部門監管體制、明確派出機關安全生產職責等相關規定落到實處。特別是要嚴把項目引進關,不降低安全門檻,放寬安全標準;嚴把規劃設計關,當城鄉規劃設計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決服從安全規定;嚴把結構調整關,扎實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整頓攻堅工作;嚴把事故查處關,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從緊查處每一起事故;嚴把考核問責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貫徹落實新安法,迫切需要全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監管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重點要嚴格執行審查審批制度,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批準或者驗收通過;強化對取消安全審查項目的后續監管,加強對建設單位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創新監管執法方式,加強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推行“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明察暗訪,定期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督促落實措施,提高行政執法效果。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和聲譽。我們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實施新《安全生產法》為契機,堅守安全紅線,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安全防范,狠抓工作落實,不斷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江西“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干興贛”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